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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2021-09-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9/08 17:34:30
项目名称: 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位于胶州市下辖的12个乡镇和街道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上级补助资金+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公路工程-路面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480107900元 工程造价: 437656900元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102-370281-04-01-284306 工程规模: 84040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1〕8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田雪静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5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田雪静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8951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海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富绪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268366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2370281040128430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建工程涉及农村公路32条,工程总长度84040米。预防性养护工程涉及农村公路12条,工程总长度63081米。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设置道口标1053个,警示标识292个,波形护栏3830米,标线37182米,监控225处,里程碑283处,百米桩2670处;村道桥梁小修103座、涵洞5座,桥梁中修13座;县乡道桥梁小修68座、涵洞1座,桥梁中修7座。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44.164公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朱诸路-李陆路连接线、小南路-胶平路连接线、瓦邱埠-经一南路、刁家丘-南孟路、胶州路西延(西外环-沂胶路)、刁家岭北-常家庄村、汇力路、王相路(小王邑村-黄岛界)、营旧路-四中)229574468
2标段38.34公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府前路-G204、十二中-G204、小南路-东外环、腊行村-G204、小南路-胶祥路、G204-南庄、胶济铁路-移河路、即墨界-北贾路、沽河大街-移河路、移河路(胶济铁路-G204)、黄张路-徐家乔村、王家乔村-墩泊村、赵沙路(灰里路-胡家村)、朱诸路-大河流村、胶州路西延(朱诸路-沈海高速)、胶高路东延(沈海高速-柳州路)、高密界-北梁、王庸路-西外环、三官庙-香港路、滨州路、张家屯-黄张路、黄张路-牛沟、九赵路-朱家埠、安全防护设施、预防性养护)199606321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鲁建建管字〔2019〕14号)文件相关要求);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二)对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累计完成 1个同类工程业绩。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分一、二标段。本次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顺序从一标段到二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已中得一标段的投标单位取消其二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六)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八)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企业在上述任一平台最近一年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
(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2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2亿元及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大中修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
六 、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9-29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526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标段.pdf

  • 胶州市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2标段
  • 1标段
  • E3702002313008839001002
  • E3702002313008839001001
2021/9/29 9:30:00 2021/9/19 9:30:00 2021/9/2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fyq文件更新 2021/9/15 11:11:46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fyq文件更新 2021/9/15 11:11:1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4.交纳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所含内容变更为如下内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本澄清为准:
4.交纳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
4.1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4.2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银行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公证:(1)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担保中签名,不能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钢印应清晰可辨;(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银行保函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3 以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须符合鲁建建管字〔2018〕11号文件要求。
4.4 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
4.5缴纳要求:
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执行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邮寄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 58 号行政服务西大厅附楼二楼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电话:0532-82206571(注:对企业提供虚假保证材料或虚假保险保函的,要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信息。保函开立人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
二、原系统上传清单控制价资料中未附“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现重新上传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等资料,潜在投标人投标时以本次重新上传的资料为准。
2021/9/13 16:28:2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4.交纳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所含内容变更为如下内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本澄清为准:
4.交纳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电子保函)
4.1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4.2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银行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公证:(1)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担保中签名,不能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钢印应清晰可辨;(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银行保函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3 以保险保函形式提交的,须符合鲁建建管字〔2018〕11号文件要求。
4.4 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
4.5缴纳要求:
保证金缴纳凭证或电子保函”:执行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采用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邮寄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 58 号行政服务西大厅附楼二楼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电话:0532-82206571(注:对企业提供虚假保证材料或虚假保险保函的,要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信息。保函开立人须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
二、原系统上传清单控制价资料中未附“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现重新上传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等资料,潜在投标人投标时以本次重新上传的资料为准。
2021/9/13 1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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