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东方绿润欣护林防火有限公司 | 大村镇2023年应急救援处置外包服务(第一包) | 火灾扑救、防汛防洪、抢险救援等承包责任区域范围:市美村、浓香山村、砚瓦村、龙潭村、双庙村、龙古村、上藏马村、龙马村、丁家大村、西南庄村等10个行政村区域,支援镇域内其他区域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 详见采购需求 | 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 ★5.1服务标准:
5.1.1采购人建立应急救援外包力量管理考核制度,随时监督检查乙方的应急救援业务、公司管理、培训教育等管理情况,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拉练活动。
5.1.2采购人定期检查乙方的各种应急设备的配齐性、维护完好性、效能性、实操性等设备管理是否完备。如果服务方达不到上述标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1.3由甲采购人给服务方配备至少一台消防应急专用车。消防应急专用车归服务方指定专人持证驾驶,并定期保养、维护、检修,产生的费用由服务方承担,确保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消防应急专用车的年检费用、保险费用、燃油费由服务方承担。
5.1.4服务方聘用专业应急人员不少于10名。应急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应急工作的身体条件,提供应急人员的身份证。
5.1.5服务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考核落实;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消防应急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对全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或消防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消防应急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现场灭火、应急抢险救援等专业处置工作。
5.1.6服务方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采购人和上级业务部门应急事件时,应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或火灾扑救、防汛防洪、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同时向采购人报告相关情况。
5.1.7服务方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措施具体、到位,分工明确,落实到每个具体人员,确保在出现火情、应急突发事件时,应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场进行处置。
5.1.8服务方应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和上级的安排,随时调用服务方应急人员,服务方应无条件立即执行,不得以任何理或借口拒绝或拖延。
5.1.9服务方应对应急专业人员配备必要合格的行业劳动防护服、防护用品、防护器具等相关防护设备,服务方对设备、器具、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进行培训和维护保养维修。
5.1.10服务方应为每位应急救援人员缴纳安全意外保险、安全责任险,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得到意外安全待遇保障。
5.1.11服务方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并采取有力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或三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
5.1.12乙服务方应经常巡视所承担辖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应急通道,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报镇应急办,确保出现火情时消防设施完好和道路畅通。
5.1.13服务方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督查和考核,接受各级的培训、演练、拉练等活动,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集中调度使用和管理,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5.2服务期限: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前1个月经甲乙双方协定是否续签,若甲乙双方协定续签合同,可优先续签合同。。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人员、器械、物资配备满足相关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7.商务条件
★7.1付款方式:甲方每年提供应急救援服务费用,乙方凭发票支取,甲方于每月的25日给付该资金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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