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其它交易 >交易信息详情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军队安置住房青岛盐城路、九水东路统建项目给排水改迁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0/10/28 17:04:56
项目名称: 军队安置住房青岛盐城路、九水东路统建项目给排水改迁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9号、李沧区九水东路186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施工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078637.37元 工程造价: 2078637.37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803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军队安置住房青岛市统建项目指挥部
建设单位联系人: 丰助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5593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军队安置住房青岛市统建项目指挥部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丰助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661855935
招标代理单位: 军队安置住房青岛市统建项目指挥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丰助理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51872822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盐城路、九水东路统建项目给排水改迁工程。该工程包含盐城路9号水表池改迁工程、九水东路186号施工临时用水工程及雨污水管道改迁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招标控制总价为2078637.37元(九水东路雨污水管线改迁(含道路恢复)1831776.17元、九水东路施工临时用水189175.83元、盐城路施工临时用水57685.37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803米军队安置住房青岛盐城路、九水东路统建项目给排水改迁工程2078637.37
二 、投标条件
(一)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企业不得有“三资”投资控股。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五)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项目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确定预中标候选人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考虑企业整体实力、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参加投标的单位根据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中的计价依据和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企业自身情况,自主确定最终投标报价。
(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企业和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均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经验。
2.类似工程界定: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单项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
3.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必须近3年内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同类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单项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天09:3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联系招标人。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 、监管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91144部队
九 、投诉监管电话
053251852692
十 、其他
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请于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天09:30时至11:00时、15:00时至17:00时),持下列资料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151号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要求如下:
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仅限于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2.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签字)、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核对后由委托代理人带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提供一项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单项200万元以上工程(不含园林、绿化),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材料上载明的工程规模、金额、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需胶印成册,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投标报名。联系人:丰助理、联系电话:053251872822、18661855935。
该项目不属于本平台招标项目,仅借用平台发布公告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