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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第二部分暂估价工程 2020-07-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第二部分暂估价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0/07/06 16:56:29
项目名称: 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第二部分暂估价工程
工程地点: 黑龙江路以东、青银高速以西、南崂路以南、大崂路以北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311269000.00元 工程造价: 95888342.47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99239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8】45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8040901
建设单位: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聂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92589
代建单位: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聂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9258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秦峰、杨维维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766239463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18)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058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9-2-2地块)项目占地面积为5485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92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76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1550平方米。
2、招标内容:原清单中暂估价项目,包括:交通设施、室外工程(道路、铺装、园林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管网、标识标牌等)、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多联机、分体式空调工程、厨房设备工程、充电桩工程、变配电及外线工程、材料设备;本次招标包括:交通设施、室外工程(道路、铺装、园林绿化、景观小品、室外管网、标识标牌等)、变配电及外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5888342.47元
内容:信息与金融产业示范区一(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9-2-2地块)第二部分暂估价工程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7(开标室2)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0-07-27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tousujubao@qd.shandong.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03326001001
2020/7/27 9:30:00 2020/7/17 9:30:00 2020/7/27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工期 工期:427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计划开工日期:2020-08-01 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1-10-01 00:00;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工期 工期:426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计划开工日期:2020-08-01 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1-09-30 00:00;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价款 7.工程变更 7.2变更估价原则:7.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7.2.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7.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7.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变更为“第五章 合同价款 7.工程变更 7.2变更估价原则:执行8.价格调整 8.1.2中第 4、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2020/7/9 12: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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