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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一期) 2019-12-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一期)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9/12/02 09:58:39
项目名称: 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一期)
工程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张村河(深圳路-青银高速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3145000元 工程造价: 50407183.61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在张村河(深圳路-青银高速段)建设生态公园,全长约9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道路铺装、灯光照明以及安装健身设施等。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19〕234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001911280003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何方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930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政府大楼东塔楼8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何方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930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钟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3476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2、建设规模:在张村河(深圳路-青银高速段)建设生态公园,全长约9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道路铺装、灯光照明以及安装健身设施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0407183.61元
内容: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一期)
二、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投标单位必须在青岛市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诚信考核”板块中注册。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八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需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单项合同额为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12-26 09:30
十三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005、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 20 号崂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3.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一期)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01931001001
2019/12/26 9:30:00 2019/12/16 9:30:00 2019/12/2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投标单位请注意: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组成人员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应至少提供2019年8月、9月、10月份的社保证明。 2019/12/24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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