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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设计 2019-09-24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设计单一来源

一、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8层

联系方式:0532-88997761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室

联系方式:0532-88993476

二、采购项目名称:张村河生态公园工程(深圳路-青银高速段)设计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SCG2019000298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410296.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410296.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410296.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410296.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3.单一来源公示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良行为名单的。5.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6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qingdao.gov.cn/)诚信考核模块注册,注册未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或谈判)。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三、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所制定。
1.2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1.2.1供应商设计费报价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12】30号)要求取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
1.2.2工程设计费报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取费比例,设计费报价具体金额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1.2.3响应报价(即开启响应文件时的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1.2.4最终的设计合同结算额以崂山区发改部门批复的本工程财力投资计划中的工程费作为计费基础,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出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再乘上最终报价的取费比例(最终报价取费比例固定,结算时不予调整)为最终合同价,但不得超过崂山区发改部门下达的本工程财力投资计划中设计费额度。
1.2.5上述费用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及采购文件约定的设计范围要求内的全部费用,包含概算编制费用及设计变更、人员施工配合费用、追加提交图纸份数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政策性调整及有关税费变化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担。
2.服务要求
2.1建设内容
在张村河(深圳路-青银高速段)建设生态公园,全长约10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桥梁建设以及管线迁改等。
2.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3.商务条件
3.1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且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3.4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且崂山区发改部门下达本工程财力投资计划后,发包人付至下达部分工程设计费的80%,其余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付清,不留尾款。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9-27 09:30

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 第四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何方

联系方式:0532-88997761

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建

联系方式:0532-88993476

十、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参见招标文件。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参见招标文件。



发 布 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9-24 09:28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