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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10-1-7地块 2019-07-0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10-1-7地块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9/07/02 16:48:46
项目名称: 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10-1-7地块
工程地点: 李沧区黑龙江路以东、青银高速以西、中崂路以南、大崂路以北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03100000元 工程造价: 538909391.33元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规模: 89437.3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8】15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0201814010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2018-370213-70-02-000001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804250101
建设单位: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9258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5569258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孙工、仲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0938626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018-370213-70-02-000001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信宇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18)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06877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该项目以城镇住宅、城镇住宅(产权型人才公寓)为主,占地面积为2670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943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951.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485.62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约8374.32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38909391.33元
内容: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10-1-7地块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 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无需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1(开标室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07-25 09:30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1(开标室8)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07-25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10-1-7地块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03702010000008894001001
2019/8/9 9:30:00 2019/7/30 9:30:00 2019/8/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本项目原项目名称为“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10-1-7地块”现变更为“李沧区东李商圈改造二期项目10-1-7地块”;原建设位置为“李沧区黑龙江路以东、青银高速以西、中崂路以南、大崂路以北”现变更为“李沧区巨峰路以东、青银高速以西、中崂路以南、大崂路以北”;原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现变更为“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
2019/7/30 15:12:42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本项目招标文件原规定“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工期511日历天”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27日;地下正负零完成日期 2019年9月11日;10层主体封顶日期2019年10月21日;20层主体封顶日期2019年11月30日;主体封顶日期2019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工期493日历天。”

2019/7/19 9:23:11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4履约担保原规定为:“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时的有关要求:/;采用保险时的有关要求:/”现变更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不限定银行级别;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时的有关要求:不接受;采用保险时的有关要求:不接受”。
2019/7/17 13:35:59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19/7/25 9:30:00 变更后时间:2019-08-09 09:30:00,原开标室:311(开标室8) 变更后开标室:208(开标室3) 2019/7/16 16:50:37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附件一 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中“六、编制结果”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详见附件。其他资料不变。
2019/7/9 1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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