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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疏港高速公路车道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2018-10-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沈海、疏港高速公路车道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0/8
项目名称: 沈海、疏港高速公路车道高清车牌识别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沈海、疏港高速公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144000万元 工程造价: 9965000万元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交建[2018] 3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2193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榆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988599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74个MTC出入口车道抓拍摄像机、亭内摄像机、车道摄像机高清化改造及相应配套设施。22个ETC出入口车道抓拍摄像机及相应配套设施。13个收费站收费广场摄像机、监控室摄像机、财务室摄像机、票据室摄像机及相应配套设施。13个收费站视频存储、控制和显示设施及网络传输设施。5个分中心及信息中心相应设施及网络传输设施。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713122
(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对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工1 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累计完成 1个同类工程业绩。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不分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十一 、评标办法
合理范围低价法
十二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
十三 、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五开标室(308)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11-06 09:30
十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五开标室(308)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11-06 09:30
十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03702010000008096001001
2018/11/6 9:30:00 2018/10/27 9:30:00 2018/11/6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1.本项目无需提供公证书。 2.本项目投标时可以使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作为无行贿证明。 3.修改本项目编制说明中控制价:9296190元为9713122 元,与招标文件一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开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修改为: □不需要交纳 √需要交纳 1.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2. 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 ) 青 岛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系 统 (<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虚拟账号”。 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交纳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4.1 以银行电汇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到账时间为准; 4.2 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银行保函格式详见第九章 出具担保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银行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符合下列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公证: (1) 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担保中签名,不能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 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钢印应清晰可辨; (3)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银行保函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缴纳要求:见正文 3.4 投标保证金交纳。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招标公告中“项目总投资额:11144000万元工程造价:9965000万元”现澄清为“项目总投资额:11144000元工程造价:996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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