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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姜山新城中心中学新建工程教学设施采购项目(第一、二、五包)) 2018-07-11
 

莱西市姜山新城中心中学新建工程教学设施采购项目(第一、二、五包))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莱西市姜山镇

联系方式:0532-86463898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路21号1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532-83969316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西市姜山新城中心中学新建工程教学设施采购项目(第一、二、五包))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XCG2018000042-1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45765.00 元,其中:第 一 包 6177245.00 元, 第 二 包 1668520.00 元, 第 五 包 2000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8045765.00 元,其中:第 一 包 6177245.00 元,第 二 包 1668520.00 元,第 五 包 200000.00 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包至第二包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和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3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1.5第一包至第二包,投标人最多可以选择 2 个包投标,可兼投兼中;
2.第五包项目监理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2.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4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6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的中标人不能参与第五包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需求:

第一包:姜山新城中心中学电子设备采购。包括:班班通、电子书包、机器人教室、录播教室、校园电视台、LED屏、微机室、语音室、阶梯教室、会议室、舞蹈教室、音乐教室、3D打印机、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空调、饮水机,其中核心产品为: 液晶触摸一体机、教学终端。
第二包:姜山新城中心中学校园网络及标准化考场设备采购。包括:校园网络、标准化考场。其中核心产品为:中学核心交换机。
第五包:姜山新城中心中学新建工程教学设施采购项目监理采购。

四、公告媒介:

1. 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2. 招标公告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五、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8-03 14:30

开标地点: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莱西市长岛路148号)【 第二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人):张杰

联系方式:0532-86463898

联系人(代理机构):刘欢

联系方式:0532-83969316



发 布 人: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7-11 18:29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