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规模:对中韩街道牟家社区的4处废弃采石场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危岩体清理、锚喷支护、浆砌毛石挡墙、渣土回填、绿化等。 2、招标范围:本项目地质灾害勘查及相关勘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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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地质灾害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培训证书。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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