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地铁8号线起点自胶州北站,终点至五四广场,主线串联了胶州市、红岛高新区、李沧区、市北区、市南区等五个行政区,是连接青岛新机场、北岸城区、东岸城区的快速骨干线路。线路起自国铁胶州北站,经胶东国际机场、国铁红岛站、红岛CBD、大洋,过海至青岛北站枢纽,然后经沧口机场沿周口路、南昌路、山东路至香港路五四广场站。线路正线全长61.4km,其中高架线长6.42km,过渡段长0.46km,地下线长54.52km。设车站18座,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7座。 2.招标内容:任意设站控制网测量;轨排精调测量;长轨精调测量;轨道几何状态数据采集;各阶段数据分析、处理、评估并出具成果报告及完成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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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2.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业务)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内容】。 3.申请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9家(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六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同类工程业绩;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者铁路工程CPⅢ测量及轨道数据测量。 注:(1)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2)CPⅢ测量合同工作内容至少具有下列内容之一: 2.1轨道控制网布点; 2.2轨道控制网平面测量; 2.3轨道控制网高程测量。 (3)轨道数据测量合同工作内容至少具有下列之一: 3.1轨排精调测量; 3.2长轨精调测量; 3.3轨道精调; 3.4轨道精测; 3.5轨道线性测量; 3.6轨道板铺设测量。 (4)CPⅢ测量、轨道数据测量可在一个业绩中体现,也可分别在两个业绩中体现。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