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1号线工程主要经长江路、滨海大道、费县路、胶州路、人民路、四流南路、兴华路、重庆路、凤岗路、中城路等,全长约59.97km。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信号、AFC系统施工,详见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图纸。 |
标段内容:青岛市地铁1号线信号、AFC系统施工,详见用户需求书、工程量清单、图纸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申请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为申请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4.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在9家(不含)以上时,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评分,招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第9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必须上八年度具有一项已完成同类工程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信号系统施工。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公告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