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75条市政道路车行道补强、局部铣刨盖被、人行道翻建、更换调整路沿石、检查井整治、排水设施修缮、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及区内全部老旧路名牌、桥梁限载牌整治、增设重大活动临时性交通设施等。75条市政道路包括劲松三路、内蒙古路等10条主干道,登州路、华阳路等18条次干路,辽源路、佳木斯二路等47条城市支路。 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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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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