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km2。工程措施:新建拦水坝1座,整修道路850m,整修梯田200亩,发展节水灌溉200亩;植物措施:补植水保林7900株、经济林7000株,补植范围148.7公顷;封育措施:封育治理面积4.88km2,采用网格围栏共计1600m),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180天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均处于有效期内); 3、承建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社保证明; 4、承建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9、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青岛市水利局关于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青水建[2017]406号)等有关规定,在 “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从业单位、企业业绩(已竣工验收的)、获奖情况及表彰文件和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基本信息(不包括人员业绩)等,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若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开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四、同类工程 近5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26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后,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合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8年2 月 12日15 时至2018年 2月 24日15 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资料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七 、其他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
| 公告时间:2018年2月12日15时0分 - 2018年2月24日15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