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高新区智力岛周边的机器人展示中心、紫荆苑宾馆、蓝湾智谷、盘谷科技园、创业中心等主干道两侧建筑进行亮化。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安装灯具、线缆敷设、供配电和控制系统安装调试。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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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91 通信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3楼301室。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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