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胶州市,工期:120/240天。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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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2013年1月1日起监理过单项工程造价在7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或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以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时间为准). 五、投标要求 1.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均处于有效期内); 3.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注册证原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经备案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上五年度完成经备案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9、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青岛市水利局关于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青水建[2017]406号)等有关规定,在 “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从业单位、企业业绩(已竣工验收的)、获奖情况及表彰文件和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基本信息(不包括人员业绩)等,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若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开的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原件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11.在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地(市)级水利主管部门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近五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处罚记录(须提供各信用信息平台中网页截图和网站网址)。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于2018年2月5日15时至2018年 2月11日15时(不含节假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八 、其他 |
| 1.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项目总监必须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8年2月5日15时0分 - 2018年2月11日15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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