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概况:胶州市城区道路排水及景观工程--杭州路(香港路至青州路)澳门路(常州路至胶黄铁路桥)泸州路(广州路至福州路))广州路(铁路桥至北京路)景观整治工程施工,工期:4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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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造价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预审会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3、山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基本信息并且能够网上查询,否则不予受理。 |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8年1月19日16时至 2017年1月26日16时前,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需报名。 |
| 八 、资格预审办法 |
| 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
| 九 、其他 |
| 1、本项目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当全部参加投标;当合格申请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进行打分,招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名(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8年1月19日16时0分 - 2018年1月26日16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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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处绿化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