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原东方饭店位于市南区大学路4号,建成于1989年,占地面积3167.72㎡,总建筑面积15752.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838.9㎡,地下建筑面积1913.83㎡;主体共18层(含地下一层),高度约60米。项目处于鱼山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中,现由于建设规划需要进行拆除(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各单位自行考察)。本工程建筑垃圾约2万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原东方饭店的工程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及管线迁移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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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上三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6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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