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主要是对全区道路(主要包括鹤山路、长江二路、华山二路、省道202威青路、营流路(长江一路至文化路)等其他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完善,详情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设备安装及运营维护、土建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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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交通工程(含信号系统或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12月4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8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青岛市即墨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岛市即墨区经济开发区壮武路496号)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88177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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