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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十梅庵片区规划三号线排水工程(设计) 2017-12-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十梅庵片区规划三号线排水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2/5
项目名称: 李沧区十梅庵片区规划三号线排水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板楼路-十梅庵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346万元 工程造价: 229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最大管径DN800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5]29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0020171113000215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7111099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科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2866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科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2866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科大建设工程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宇婧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60206022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含对板楼路至十梅庵路进行沿线敷设雨、污水管道等,研究解决地块雨、污水排放问题。
2.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设计合同额1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6911001001
2017/12/26 14:00:00 2017/12/16 14:00:00 2017/12/26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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