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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如意金岸2号施工 2017-11-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海达·如意金岸2号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1/27 公告号: 2017-370281-70-03-000015
项目名称: 海达·如意金岸2号施工
工程地点: 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办)黄河路南、明德街以东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自筹 出资比例: 100%
本项目总投资额: 68000万元 工程造价: 50000万元
结构形式: 剪力墙 工程规模: 156096.91平方米
计划文号: 2017-370281-70-03-000015 规划许可证编号: JGK2017-1-011
建设单位: 青岛海达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爱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510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海达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爱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27510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惠铭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017-370281-70-03-000015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镇(街办)黄河路南、明德街以东,工期为595天。招标内容:海达·如意金岸2号1#楼-13#楼住宅、商业、配套、幼儿园、健身、车库、1#、2#门卫及地下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2、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界定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六、重要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资格预审公告结束前必须到账。缴纳方式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预审会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3、山东省以外的企业,必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基本信息并且能够网上查询,否则不予受理。 。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11月27日9时至2017年12月1日17时前,在胶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需报名。
八 、资格预审办法
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青建管字【2013】6号)执行
九 、其他
1、本项目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当全部参加投标;当合格申请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办法进行打分,招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名(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4、本工程不接受2016年度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为C、D级的企业投标。
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0分 - 2017年12月1日17时0分
海达如意金岸2号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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