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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崂山区中心城区供水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11/24
项目名称: 崂山区中心城区供水完善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崂山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750万元 工程造价: 275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项【2017】36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绿色通道编号: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22017112002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毕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市政公用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毕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9776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衣工 刘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0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造价:总投资2750万元
工程规模:对崂山区中心城区供水系统进行完善,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道连接、新建管道、供水方式调整等三项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
2、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