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青岛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明确“车辆加油服务”品目小额零星采购实行框架协议采购。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确定加油服务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里,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直接选定方式自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现向贵单位征求《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中资格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方案和商务条件要求等方面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8日前将反馈意见(详见附件2),反馈至(公务邮箱:ggzyjy_2@qd.shandong.cn)。
此函
附件:1.《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2.《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反馈格式)
青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倪工,电话:66209835)
附件1: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2: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加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反馈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