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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有关精神,在集中采购项目中试点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并将其纳入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采购效率,优化青岛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供了解决方案。

一、实行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制

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以提供规范格式的声明函为载体,变冗杂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为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只需提供规定格式的声明函,即可替代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等资格证明材料,解决了长期以来资格证明材料时限不祥、内容不明、标准模糊等问题。

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的推行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信用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推行一年多来,得到了供应商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二、以《诚信管理办法》为保障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今年7月,青岛市财政局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界定、诚信记录评价及应用做出详尽规定,为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的试点和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资格条件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将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失信惩戒机制进行管理。

三、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政府采购承诺制度建设

    在集中采购项目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在进场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全面应用,整体推进政府采购承诺制度建设,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供依据,切实做到“无事不扰,利剑高悬”,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的推行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推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行政效能和采购效率,有力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对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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