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专家日常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投标相关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专家履职行为,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现将进入市级交易平台招标投标项目评标专家日常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其评标行为违反《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考核细则》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将具体情况及证明材料报送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二、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对评标专家进行扣分的,应在开标后4个工作日内,将扣分情况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和“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一处”;未收到行政监督部门发送专家日常考核扣分通知的,将视为评标专家规范履职。
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行政监督部门发送的考核情况,按照“一项目一评议”要求在专家抽取系统录入专家考核结果。
四、事后发现评标专家存在应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行政监督部门将扣分情况通过金宏网发送至“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分中心参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