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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

(国有产权)

 

序号

程序

办理要件

办结时限

1

受理委托方信息披露申请

《信息预披露申请书》、《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企业增资信息披露申请书》等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操作指引(青交所[2016]18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53.shtml)

即办

2

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无。

即办

3

意向方咨询

无。意向方通过电话、企业微信公众号、现场向交易所询问项目的详细信息。

即办

4

意向方提交意向申请

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青岛产权交易所自然人意向申请表》、《青岛产权交易所非自然人意向申请表》。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意向方登记受理操作指引(青交所[2016]15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47.shtml)

即办

5

公告期结束后向转让方反馈意向方登记情况

无。委托方确定意向方资格。

即办

6

组织网络竞价

意向方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青岛产权交所综合交易平台(https://cqjy.qdcq.net/)进行网络竞价,不需到现场。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规则(青交所[2015]5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51.shtml)

即办

7

出具交易凭证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及完成交易价款支付

即办

8

价款结算

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成交方出具同意付款函,将交易价款支付给委托方。

即办

9

发布成交公示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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