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流程
(国有产权)
序号 | 程序 | 办理要件 | 办结时限 |
1 | 受理委托方信息披露申请 | 《信息预披露申请书》、《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企业增资信息披露申请书》等。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操作指引(青交所[2016]18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53.shtml) | 即办 |
2 | 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 无。 | 即办 |
3 | 意向方咨询 | 无。意向方通过电话、企业微信公众号、现场向交易所询问项目的详细信息。 | 即办 |
4 | 意向方提交意向申请 | 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站下载《青岛产权交易所自然人意向申请表》、《青岛产权交易所非自然人意向申请表》。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意向方登记受理操作指引(青交所[2016]15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47.shtml) | 即办 |
5 | 公告期结束后向转让方反馈意向方登记情况 | 无。委托方确定意向方资格。 | 即办 |
6 | 组织网络竞价 | 意向方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青岛产权交所综合交易平台(https://cqjy.qdcq.net/)进行网络竞价,不需到现场。 详见《青岛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规则(青交所[2015]5号-2020版)》 (http://www.qdcq.net/article/zcfg/jygz/201912/20191200018351.shtml) | 即办 |
7 | 出具交易凭证 | 交易双方签订协议及完成交易价款支付。 | 即办 |
8 | 价款结算 | 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成交方出具同意付款函,将交易价款支付给委托方。 | 即办 |
9 | 发布成交公示 | 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