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黄自然资告字〔2020〕3184号
经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七幅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 规划建筑总面积 (㎡) | 规划指标 | 出让土地部分 | 划拨土地部分 | 装配式建筑比例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 出让年期 (年) | 规划建筑面积 (㎡) | 产权型人才公寓可售面积销售合同均价(元/平方米) | 拍卖起始(综合)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出让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划拨价款 (18万元/亩) | 规划建筑面积 (㎡) |
HD2020-3184号 | 黄岛区西桥子村以西、S334省道以南 | 126987 | 165083 | 地上总建筑面积≤165083平方米,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容积率必须大于 1。 | ≤25 | ≥35 | 城镇住宅用地(含10%比例的产权型人才公寓用地) | 122487[其中商品城镇住宅用地分摊113242,产权型人才公寓用地分摊9245平方米] | 70 | 162283[其中商品城镇住宅150034.3,产权型人才公寓12248.70平方米] | 5674 | 1343 | 21794.6069 | 21794.6069 | 4500 | 教育用地(6班幼儿园) | / | 2800 |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
HD2020-3185号 | 黄岛区西桥子村以西、S334省道以南 | 26366 | 34275.8 | ≤1.3,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容积率必须大于1。 | ≤25 | ≥35 | 城镇住宅用地(含10%比例的产权型人才公寓用地) | 26366(其中商品城镇住宅用地分摊23729.4,产权型人才公寓用地分摊2636.6) | 70 | 34275.8(其中商品城镇住宅30848.22,产权型人才公寓3427.58) | 5674 | 1349 | 4623.8054 | 4623.8054 | / | / | / | / |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
HD2020-3186号 | 黄岛区大湾港路以西、东岳东路以南 | 5200 | 2080 | ≤0.4 | ≤34 | ≥10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站) | 5200 | 40 | 2080 | / | 6062 | 1260.8960 | 1260.8960 | / | / | / | / | 无 |
HD2020-3187号 | 黄岛区宝联路南、6号线西 | 6817 | 6817 | 不高于1.0 | ≤45 | ≥25 | 商务金融用地 | 6817 | 40 | 6817 | / | 612 | 417.2004 | 417.2004 | / | / | / | / | 无 |
HD2020-3188号 | 黄岛区双珠路北、凰蹲山路西 | 39694 | 123051.4 | 容积率≤3.1,商业建筑面积:商务建筑面积:居住建筑面积=3:13:84,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居住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 ≤ 30 | ≥30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36359.70(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30008.66;零售商业用地分摊1190.82、商务金融用地分摊5160.22)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112715.08(其中城镇住宅93026.86;零售商业3691.54、商务金融15996.68) | / | 3225 | 36350.6133 | 36350.6133 | 3334.3 | 城镇住宅用地(租赁型人才住房用地) | 90.0261 | 10336.32 |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
HD2020-3189号 | 黄岛区滨海大道南、大湾港路东 | 61438 | 73725.6 | ≤1.2,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 ≤ 25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55294.2 | 70 | 66353.04 | / | 6714 | 44549.4311 | 22274.7156 | 6143.8 | 城镇住宅用地(租赁型人才住房用地) | 165.8826 | 7372.56 |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
HD2020-3190号 | 黄岛区东门街东、侯家河水库南 | 23580 | 25938 | ≤1.1,相应规划若不能满足周边规划及已建建筑的法规日照及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适当下调容积率,另根据土地相关政策,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 | ≤ 35 | ≥35 | 城镇住宅用地 | 21222 | 70 | 23344.2 | / | 5744 | 13408.9085 | 6704.4543 | 2358 | 城镇住宅用地(租赁型人才住房用地) | 63.6660 | 2593.8 | 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须达到30%,其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
注:1、本次拍卖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即成交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出让金中不含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
2、上述宗地拍卖成交后,涉及占用林地的,由宗地竞得人自行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三、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其他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青岛市黄岛区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在30日内在青岛市黄岛区内成立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
(三)申请人须独立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其他用途宗地宗地设起始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住宅用地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商品房销售价格,所有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的暂定竞得人,均可参与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报价,由最接近设定的房价者竞得,竞得人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土地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竞价活动,不按此办理或事后发现没按此办理的取消竞买资格;在网下商品房销售价格竞拍前,组织审核是否具有设定的竞得条件,如只有一家具备资格的企业,则由该企业直接以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后成交。商品房销售价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下载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
竞买申请的办理
HD2020-3186号申请人须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时间截止第5个工作日下午5:20,报名期间遇节假日顺延),向企业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办理《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招拍挂)预核准通知书》申请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企业申请。青岛西海岸新区商务局初审后转报青岛市商务局审批(报名地址: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三楼西海岸新区商务局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科326房间,电话:0532-86985872)。申请人须全面阅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于2020年 9月27日上午8:00至2020年9月28日下午16:00,登录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竞买申请(竞买人应确保在报名期内每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到账,资金来源须为自有资金)。
HD2020-3184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亿壹仟柒佰玖拾肆万陆仟零陆拾玖元整。
HD2020-3185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陆佰贰拾叁万捌仟零伍拾肆元整。
HD2020-318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万捌仟玖佰陆拾元整。
HD2020-3187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壹拾柒万贰仟零肆元整。
HD2020-3188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亿陆仟叁佰伍拾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元整。
HD2020-3189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柒拾肆万柒仟壹佰伍拾陆元整。
HD2020-3190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柒佰零肆万肆仟伍佰肆拾叁元整。
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加竞买:
1、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2、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导致土地闲置的;
3、扰乱土地出让活动秩序,受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警告或处罚的;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七、竞买资格审查
竞得人应在土地招拍挂交易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将在交易系统打印的《竞得确认及资格审查通知书》《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拍卖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和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青岛市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专用邮箱tudijiaoyi@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储备中心307房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承办人对竞得人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竞得人所提交纸质文件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该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承办人将在审核后,由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竞买人竞买本次出让宗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
九、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443号
承 办 人: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黄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双珠路路南西部机关办公中心2号楼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楼土地交易受理窗口
报名咨询:0532-68976530 宗地咨询:0532-86113987
联 系 人: 许善坤 联 系 人: 潘宇骞
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