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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规告字〔2020〕201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

出让土地部分

划拨土地部分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拍卖起始价(楼面地价) (元/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 ()(美元)

土地面积

(㎡)

规划建筑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QDCYP-2020- 1-1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路北、源福路东

20288

城镇住宅用地

20288

1.0≤2.0

≤25%

≥30%

70

40576

3095

1100

-

-

-

QDCYP-2020- 1-2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路北、源福路东

33079

城镇住宅用地

33079

29796

1.0≤2.6

≤20%

≥35%

70

86005.4

77469.86

2800

2100

-

-

-

城镇住宅用地(产权型人才公寓)

3283

70

8535.54

QDCYP-2020- 1-3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正阳路北、源福路东

41741

城镇住宅用地

34991

31521

1.0≤2.8

≤20%

≥35%

70

112914.8

101718.32

2600

2600

6750

3960

教育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产权型人才公寓)

3470

70

11196.48

注意事项:

1.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城镇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是指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出让土地部分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2.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3.本次拍卖3号地块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和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同时供应。拍卖成交后,同时将配建幼儿园的教育用地划拨给竞得人。幼儿园由竞得人统一建设,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统一移交(具体要求见《居住小区配建幼儿园的补充要求》)。产权型人才公寓按照人才公寓的相关规定组织分配。2、3号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合同均价为8046元/平方米。

4.1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关于解决惜福镇街道西荆社区旧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并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1100万美元,在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再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650万美元。同时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承诺建设配套公共设施项目的协议》,承诺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投资不低于3750万元的配套工程,承诺建设工程经惜福镇街道组织验收并移交后,方可办理开发工程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2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关于解决惜福镇街道西荆社区旧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并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2100万美元,在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再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1300万美元。同时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承诺建设配套公共设施项目的协议》,承诺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投资不低于8450万元的配套工程,承诺建设工程经惜福镇街道组织验收并移交后,方可办理开发工程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3号地块竞得人须于网上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关于解决惜福镇街道西荆社区旧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协议》,并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2600万美元,在签订协议后2个月内再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实现到账外资不低于1550万美元。同时与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签订《承诺建设配套公共设施项目的协议》,承诺为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建设投资不低于10773万元的配套工程,承诺建设工程经惜福镇街道组织验收并移交后,方可办理开发工程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协议具体内容联系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侯先生,联系电话:13780687335。以上协议与签订《成交确认书》需要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5.竞得人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城阳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青城政办发【2020】38号)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30%。

6.地块内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由竞得人根据青岛市《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青民福〔2020〕29号)要求,建设并无偿移交城阳区民政部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本次拍卖地块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还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境内的企业30个工作日内)在城阳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ingdao.gov.cn/ggzy/index.html)点击“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竞买人应提前进入交易系统首页,阅读《竞买人操作指南》、《数字证书申请指南》,使用《竞买人模拟系统》熟悉操作,确保届时顺利参加网上竞拍活动。

本次拍卖的地块设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网上土地竞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网上土地竞价中止,住宅用地转为网上“竞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进行网上竞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竞报面积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拍卖文件的取得: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

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3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及竞价权限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2日至3日9时至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3日16时,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收款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承诺书》等资料,统一使用本拍卖文件提供的样本格式,签字盖章后上传。申请人根据自身竞买情形,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提报《竞买申请书》的格式(一般格式、非城阳区工商登记注册格式、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格式)。请勿使用交易系统提供的参考模版,否则资料审查将不予通过,且出让人将按照规定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5%的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提交的竞买申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获得竞价权限。

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开户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32-87868725 13808990095 商艳梅

竞买人须于2020131日向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银行账户缴纳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资金,其中1号地块26324870元,2号地块3971376元,3号地块644365元。竞买人自行留存银行缴款凭证作为竞买申请资料之一。联系方式:侯先生,13780687335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资金收款单位账户: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交纳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城阳惜福镇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402452005402

开户账号:9020303002010012724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开始时间:2020年2月5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办理地点: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1楼40号CA认证中心窗口。联系电话:66791604

(二)本次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网上拍卖实行资格审查后置。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的5%;竞得人未按规定提交纸质申请文件,或竞得人逾期、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撤销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竞得结果无效,另行组织宗地网上交易活动。

(四)成交价不包括:水土保持费、耕地开垦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1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106.8405万元;3号地块需缴纳耕地开垦费574.8690万元。(上述税费需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

(五)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网上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参加竞买均视为同意土地交付条件即为踏勘日现状土地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姜勇 0532-87868971

联系地址:城阳区城阳街道顺城路6号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