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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青崂自资告字〔2020〕3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崂山区)批准,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如下两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控规

编号

宗地位置

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m2

规划建筑面积(m2

出让年限

保证金(万元)

起叫楼面地价元/m2

容积

建筑
密度

绿地

LS0901-047(1)

崂山区九水东路以北、游云路以西

≤1.5

≤50%

≥20%

新型产业用地(M0)

26515.4

39773.1

50

2897.

4703

1457

LS0901-047(2)

崂山区圣水路以南、游云路以西

≤2.5

≤50%

≥20%

22045.9

55114.75

3767.

0932

1367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拍卖成交总价为拍卖成交楼面地价与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如涉及其它税费竞得人应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另行缴纳。

拍卖出让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中的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拍卖不设底价和最高限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除本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外,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竞买人操作指南)等资料。

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24日,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及附件、竞买人操作指南等,以获取网上拍卖出让相关资料。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9月18日9时至2020年9月22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照本拍卖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6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审核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并领取竞买号牌,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定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0:00举行,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产业类型及投资强度等“标准地”指标要求如下:

1.LS0903-047(1)宗地

(1)根据崂山区产业布局,拟发展虚拟现实、微电子、智慧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

(2)该宗地产业类型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三条“医药”中第1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儿童药、短缺药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连续反应、系统控制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及第三十一条“科技服务业”中第6项“分析、试验、测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与研发服务,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设计、系统仿真等设计服务”。

(3)指标要求: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3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低于14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低于120万元/亩。

(4)地上房产自持比例要求:不少于80%。

2.LS0903-047(2)宗地

(1)根据崂山区产业布局,拟发展虚拟现实、微电子、智慧产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

(2)该宗地产业类型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二十八条“信息产业”中第18项“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3)该宗地用于建设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大型一级企业的国家自主知识产权服务器生产项目。

(4)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不低于1400万元/亩,亩均年税收不低于130万元/亩。

(5)地上房产自持比例要求:八年内全部自持。

(二)环保要求事项,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批件执行。

(三)竞得人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30日内将公司注册至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作为主体开发建设

(四)竞得人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不得限制崂山区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标,施工中标方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独立法人企业,须在中标之日起30日内,将企业迁入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支持大型施工企业集团投标并迁入崂山区。

具体项目建设条件,按照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件执行(详见附件)。

(五)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六)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出让地块。

(七)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熟知本拍卖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2—88977929

数字证书(CA)咨询电话:4006267188、0532-85938170,地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

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