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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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需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成交确认,确认之日起交易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成交价款(含交易服务费)。
2、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以现场实物看样为准。拆卸、运输、吊装、搬运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在合同签署之后7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交接,且受让方必须在不影响转让方特定时间段全部资产交接完毕并搬离转让方的场所,受让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将资产继续存放在转让方的场所内。
4、受让方工作人员进入转让方场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转让方、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现场施工应注意安全,出现责任事故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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