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产权交易-挂牌披露 >交易信息详情


项目编号 QD2023DF300025 项目名称 青岛剑桥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方名称 北京诚志利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代码 91110108722616384F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10.0000%
挂牌价格 500.000000 价格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挂牌期间(工作日) 20 挂牌日期 2023年04月04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要信息披露 青岛剑桥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因2017年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军发【2016】58号)文件要求,终止公司与上海长海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项目的合作,此技术涉及的经营项目处于停止状态。故此,公司处于多年未经营状态。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青岛产权交易所扣除全部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2、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若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的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转让标的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和承担本次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未履行尽职调查、未审慎查阅转让标的相关备查文件或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为由,向转让方和青岛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要求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支付交易尾款、单方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或者要求退还、减少产权交易价款或者交易服务费等事项),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者青岛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2)若成为受让方,则将负责协助标的企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3)若出现第1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损失向本方追偿,且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转让;(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交易价款,如若逾期支付,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本金及延期付款期间按一年期LPR利率计算的利息。(5)同意青岛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受让,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交易机构网站链接 点击前往
标的企业名称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转让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转让标的企业经济类型 其他资产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万元)
审计年度 审计机构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万元)
报表日期 0001年01月01日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股东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