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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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否则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青岛产交所终结此次挂牌,不退保证金。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须一次性支付给产交所剩余尾款,否则也视为受让方放弃受让资格,不退保证金。
2、中标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经双方同意,中标受让方进入转让方企业施工必须遵守转让方企业规章制度,接受入场前的安全培训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3、本次挂牌资产在界定区域内由受让方按照约定自行拆除和装运。超出受让资产范围而发生的拆除行为,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界定区域内,不在本次资产转让所包含的建筑物和设备不得破坏,造成损坏的按照资产账面原值赔偿。
4、中标受让方须交安全施工保证金100000元(拾万元整),施工结束通过转让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退还安全施工保证金。
5、拆除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垃圾,拆除结束后清理拆除现场卫生,未及时清运的垃圾按照50元/立方进行罚款。
6、原则上按照转让方工作时间进行拆除装卸工作,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08:30至晚上17:00,周六周天休息。
7、室内设备框架部分可进行现场拆解,其他设备须整件装运。
8、所拍卖设备中有一台板材设备、两台双工位双卷机在平度厂区(平度市珠海路90号),须自行装运,其他设备在城阳区国际空港工业园(河东路2号)。
9、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为个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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