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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详情
合同公示
一、合同名称:
李沧分局兴城路派出所弱电工程项目
二、标段编码:
ZFCG20220108801
三、合同主体:
招标人:青岛市公安局
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四、质量要求:
1)货物为原厂全新(原装)产品并具备出厂合格证。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4)乙方交货时应将产品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格及配件、随机工具(软件)等一并交付甲方。
五、合同金额:
3519856
六、合同期限:
七、合同主要内容:
1)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货物(设备)清单中所列的货物按照配置要求送至兴城路派出所所在地;沔阳路一号交付甲方。乙方自货物交付完毕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高度及系统数据对接。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20日内,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合格证明。 ……………… 6)乙方对于兴城路派出所所内弱电建设、机房建设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履行,包括后期的电脑接入、其他网络设备入网,安装联调等工作,若乙方未履行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兴
八、合同订立时间:
2023/5/13 16: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