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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020-04-22
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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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296-0209-18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一标段
建设规模: 2000米
建设单位: 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林林 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招标单位: 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林林 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招标代理单位: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惠铭艳、王晨 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工程地址: 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大大道(铁路桥—渭河路)、滦河路(尚德大道—交大大道)
工期: 120天 开标时间: 2020-04-21 09:30
开标地点: 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胡玉冰、李忠民通过
2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体陈安青、王方杰通过
3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耿海中、张立涛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山东格瑞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40.8719.7721.12021.919.719.618.9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体43.4022.2521.1522.523.120.322.1522.1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76.5725.6750.926.425.42125.925.7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一级耿海中、张立涛53054482.75合格120天
2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体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特级,建筑业-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陈安青、王方杰53111696.80合格120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体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和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1姜艳玲安全员37181160170707安全员
2蔡超技术负责人鲁190100033201806道路桥梁
3刘明技术负责人鲁173422583道路与桥梁
4王恩洋施工员37181010171723施工员(土建施工)
5吕璇玥劳资员37181130171411劳务员
6武文静质检员37181060171211质量员(土建施工)
7辛昱技术负责人济173420399道路与桥梁
8岳峰技术负责人鲁180100033201145给水排水工程
9许珊珊技术负责人鲁190100033201796给水排水工程
10庞为为施工员37181010171724施工员(土建施工)
11靳杰技术负责人鲁160821450329规划景观园林
12陈一蒙技术负责人鲁190100033201839给排水
13刘震技术负责人鲁180100033201150市政工程
14耿海中、张立涛项目经理00101789公路、市政
15李育红技术负责人鲁190001633100042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体
1陈安青、王方杰项目经理鲁137131503976公路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4-23 - 2020-4-26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2206610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2206610)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2206610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