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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020-04-22
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2020-04-22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 2020-000296-0209-180
招标方式: 公开
项目名称: 上合示范区道路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交大大道、滦河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
建设规模: 1700米
建设单位: 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林林 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招标单位: 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林林 联系电话: 0532-85276185
招标代理单位: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惠铭艳、王晨 联系电话: 0532-82205307
工程地址: 胶州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交大大道(铁路桥—渭河路)、滦河路(尚德大道—交大大道)
工期: 120天 开标时间: 2020-04-21 09:30
开标地点: 胶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许可范围: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质保期保修。
序号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审查结果
1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兰洪凯、杨富英通过
2青岛冠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远继玉、韩春艳通过
3青岛海达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朱金高、常斌通过
单位名称最终得分/排名技术标总得分/评审结果商务标总得分/排名技术标评委1技术标评委2技术标评委3技术标评委4技术标评委5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54.802430.823.825.816.326.922.4
青岛冠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52.8321.0331.821.522.214.622.719.4
青岛海达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66.5026.240.326.92622.929.825.7
排序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投标总报价(元)质量工期/天业绩查看
1青岛海达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园林绿化-园林绿化-三级朱金高、常斌8291842.90合格120天
2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兰洪凯、杨富英8300577.00合格120天
3青岛冠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园林绿化-园林绿化-三级远继玉、韩春艳8297077.00合格120天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元)负责人竣工备案备注
青岛海达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青岛冠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岗位编号专业备注
青岛海达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青岛新都市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1王欣其他鲁150821460107园林
2王岩其他青173420829园林
3马俊一施工员37181040250065市政
4郑晓菲安全员鲁建安C320180280001
5卞雪劳资员37181130250071
6林月昌技术负责人鲁180200033302682园林
7朱金高、常斌项目经理鲁180200033302684园林
8杨斌其他鲁190200033201214园林
9管振建施工员37181040200067市政
10毛伟名质检员37181090250067市政
11宿爱萍其他鲁160821460323园林
12谭元其他鲁150821460106园林
13张瑛其他鲁150821460108园林
青岛胶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景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1兰洪凯、杨富英项目经理083413092659园林
青岛冠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1远继玉、韩春艳项目经理鲁180200033302686园林
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 2020-4-23 - 2020-4-26
行政监督投诉电话: 0532-82206610 举报电话: 1238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0532-82206610)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

备注:以上投标企业均承诺信用状况良好,在参与投标时无以下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不满二年的;2.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公布的受惩信息有效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后的。如发现投标企业有与承诺不符的情况,可向行政监督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32-82206610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