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黄河路(G204国道至华山路)道路返修工程位于青岛莱西经济开发区,西起G204,东至华山路,道路全长729.977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翻建、雨污水管网整治、交通工程设置等。本次为道路翻修工程,道路采用沥青路面,路面翻修后,重新施画标线和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对现状排水边沟进行改造,采取雨污分流方式,分别设置管道排水。返修后道路等级按城市支路设计,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道路路面设计荷载:BZZ-100标准车;道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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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与泰山路(长江路至黄河路)道路返修工程同时开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泰山路(长江路至黄河路)道路返修工程的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上五年度(自2011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需要具有至少1个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须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在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设定的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截图右下角注明网站名称和网页网址(要求网页截图应包含主要中标信息,且真实可查。不能依上述要求提供网页截图的,应有招标单位和招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开标前不需到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材料,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1日登陆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xsp.qingdao.gov.cn)”下载中心”页面下载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图纸等资料。 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前到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窗口领取技术标书封皮。 3、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参加开标会。 |
| 八 、其他 |
1、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莱西市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开标现场投标人不需提供)。 2、若招标文件无法正常下载,请及时与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联系获取相关文件,联系人: 宋欣 刘慧娜,联系电话:0532-66035808。 3、因本工程投标企业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和莱西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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