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11号地块。东临维也纳路,南临东京路,西临上海路,北临北京路。长约226米,宽约174米, 用地面积约36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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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方须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相关后续服务,联合体另一方须负责本项目的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后续服务; 3.2、联合体双方均须同时具有第1条要求; 3.3、联合体任一方须具有第2条要求。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6月8日09时至2016年6月1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李沧区灵川路2-5号蓝庭网点,咨询电话:13396483005)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6年6月8日09时至2016年6月15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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