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本工程线路起自胶州北站,终至五四广场站,正线全长约60.7公里(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
2.招标范围:青岛市地铁8号线土建工点设计。
3.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规划方案、总体方案优化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含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和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 1:一标段 | 3.53公里 | 胶州北站站(含)~胶东国际机场站(含)、红岛站、五四广场站(含)~终点,长度约3.53公里,工程造价为336200.23万元。 | 设计 | | 2:二标段 | 14.25公里 | 胶东国际机场站(不含)~红岛站(不含)、胶州北车辆基地及出入段线、河套停车场及出入场线。长度约14.25公里,工程造价为381392.98万元。 | 设计 | | 3:三标段 | 7.54公里 | 红岛站(不含)~行政中心站(含),长度约7.54公里,工程造价为128414.49万元。 | 设计 | | 4:四标段 | 4.83公里 | 行政中心站(不含)~大洋站(不含),长度约4.83公里,工程造价为96255.32万元。 | 设计 | | 5:五标段 | 11.00公里 | 大洋站(含)~太原路站(不含),长度约11.00公里,工程造价为218850.45万元。 | 设计 | | 6:六标段 | 4.74公里 | 太原路站(含)~嘉定山公园站(不含),长度约4.74公里,工程造价为136861万元。 | 设计 | | 7:七标段 | 6.36公里 | 嘉定山公园站(含)~鞍山路站(不含)、鞍山路站 五四广场站(不含),嘉定山地下停车场及出入场线。长度约6.36公里,工程造价为182944.5万元。 | 设计 | | 8:八标段 | 0.97公里 | 青岛北站、鞍山路站,长度约0.97公里,工程造价为33886.82万元。 | 设计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质要求 2.1一、三、四、五、六、七、八标段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1.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 2.1.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 2.2二标段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2.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2.2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2.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原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行业(地铁轻轨)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2.4铁道行业铁路综合甲级资质。 3.申请人承担过同类工程;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人员,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组成联合体申请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设计工作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资质应满足公告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相应分工工作的设计资质; 2.组成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过同类工程; 3.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人员,同时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申请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承担过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相关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工点设计任务。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