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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市容环境整治亮化整治行动工程 2013-11-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13年市容环境整治亮化整治行动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18 公告号: 201310-345g
项目名称: 2013年市容环境整治亮化整治行动工程
工程地点: 广电中心、交通银行、城市规划展览馆、农商银行、财政局、公铁立交桥及部分道路路口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646.13万元 工程造价: 574.65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2013】33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钏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605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城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钏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6605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力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57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广电中心、交通银行、城市规划展览馆、农商银行、财政局、公铁立交桥等建筑的亮化工程及部分道路路口的路灯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灯具安装、线缆敷设计控制系统安装。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1 月 18日9 时至2013年 11月 22日 16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建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工程合同、竣工证明材料、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书面提供该项目中标公示的官方中文网站及招投标主管部门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投标企业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无公式项目的业绩不予认可;上述提供资料如有虚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6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界定
上五年度完成单项合同7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亮化工程。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9时至2013年11月22日16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 、其他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18日9时0分 - 2013年11月22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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