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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零碳智慧运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3-09-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融合零碳智慧运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05 22:04:47
项目名称: 融合零碳智慧运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西海岸新区王台镇项目位于中日示范区黄张 路以北,园区一路以东,观里河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40%,银行贷款6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厂房及建筑物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50800000元 工程造价: 111195.016934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02734平方米
计划文号: 2309-370211-89-01-35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中日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裴海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0758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中日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王台镇魏家庄村东团结支路20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裴海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075822
招标代理单位: 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潇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098938727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9-370211-89-01-35754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占地面积 62.1 亩,新征建设用地 62.1 亩,规划建筑面积 102734 平方米,新建厂房 60475 平方米;项目建设 1 栋 17 层研发厂房,5 栋 3-5 层多层研发厂房。
(二)招标内容: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102734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 62.1 亩,新征建设 用地 62.1 亩,规划建筑面积 102734 平方米,新建厂房 60475 平 方米;项目建设 1 栋 17 层研发厂房,5 栋 3-5 层多层研发厂房109881090013139269.3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
咨 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同类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同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全部标段: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可由满足"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成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全部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 13 家(含 13 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 13 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 13 家(第 13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2、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9-26 09: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裴海军,联系电话:0532-87075822,邮箱:595048118@qq.com,传真:/,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融合零碳智慧运营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6330001001
2023/12/27 9:00:00 2023/12/17 9:00:00 2023/12/27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0版:各相关投标人:本项目开标地点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青岛西海岸新区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第二开标室】变更至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2号入口,3号入口)【第二开标室(1024室)】,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12/20 13:53:29
招标文件澄清 第9版:原开标时间:2023/12/27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3-12-27 09: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2023/12/20 11:23:32
招标文件澄清 第8版:1、本项目招标图纸已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初设图纸和技术标准要求
2、本项目项目概况变更为:项目用地总面积41430㎡,总建筑面积105222.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368.42㎡,包含6栋多层厂房、1栋高层厂房,地下建筑面积30854.02㎡,配建机动车位758个,并配套实施室外管网、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等室外工程。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工程造价变更为:1099474223.04元,工程规模变更为:105222.44平方米。
4、招标公告中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1087635200.00元,设计部分最高限价变更为:11839023.04元。
5、招标公告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2、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变更为:“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单项合同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同类工程设计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7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5投标报价要求变更为:“投标报价方式:双费率报价;施工计费额暂按1087635200元计取;本项目招标设计基准价暂按29597557.59元计取。
设计部分报价要求:
①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无效。
②最低优惠率20%
③本次投标时设计费报价暂以预计建安造价1087635200元为取费基数,本项目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50%,即本次设计费收费基准价暂定14798778.80元。
设计费控制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取费的80%,即优惠率20%,即11839023.04元。最终设计收费按照中标人所报的设计费优惠率确定。”
施工部分报价要求及其他报价要求内容不变。
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5补充条款第三条修改为:“三、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原招标文件模板中《投标人承诺书》作废。”
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5补充条款第六条第6款修改为:“6、投标文件中无《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的。”
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投标文件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删除“11:规范渣土、土石方管理工作投标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之要求。”
10、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4.4.1进度款支付变更为:发包人支付每笔费用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发包人支付每笔款项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税收完税证明。总承包工程款收款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地址:
总承包单位若为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2.1.8.7条约定,发包人依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内容,分别支付各联合体成员工作范围的相应款项。发包人支付每笔费用前,联合体成员各方须分别向发包人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正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联合体成员账户如下: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地址:
11.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14.4.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变更为:设计费:1、合同签订后,提交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甲方认可后,最高付至相应单体建筑设计费的50%且不高于设计合同价款的20%。2、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经图审通过后,最高付至设计费的50%。3、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4、审计结束无息付清余款。
施工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签订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
1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6.1违约责任第(8)条、第(19)条至第(26)条。
13、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6信访管控、第20.9.1条至20.9.4条。
14、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备注。
15、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变更详见附件:变更后初设图纸和技术标准要求。
16、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 09:00,变更后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9:00。原开标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2023/12/11 17:29:51
招标文件澄清 第7版:原开标时间:2023/9/26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3-12-27 09: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 2023/12/11 16:27:40
招标文件澄清 第6版: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公布。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9/20 17:44:42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本项目因故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公布。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9/20 11:24:13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变更内容1: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以本次澄清附件为准;变更内容2:删除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20.9.2条。 2023/9/14 9:50:10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原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全部标段:1、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正为:1、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23/9/6 11:00:26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工程造价为:111195.016934元,现更正为工程造价为:1111950169.34元。 2023/9/6 9:49:04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初设图纸详见附件 2023/9/6 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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