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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3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4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6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7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8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9包 2025-01-06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20包 2025-01-06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00000202401012663
三、分包名称: 19包 青岛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部分)第19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12-15
五、开标时间: 2025-01-06 09:30
六、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 货物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229800
中标人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彦, 孙伟太, 王作雨, 华勇, 于虓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要求 数量/单位 单价(元)/优惠率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乘用车星途安徽省芜湖市星纪元ET增程 Max四驱1辆22980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投标人名称审查结果不通过原因
1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
2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
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不合格: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1(专家一):没有技术响应1;(专家二):技术响应与招标文件不符;(专家三):提供的技术响应表与招标文件不符;(专家四):技术响应表与招标文件不符;(专家五):技术响应表不符合本包要求;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供应商名称未中标原因
1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因报价偏高,导致排名靠后
报价公示
序号投标单位单价报价(元)
1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29800
2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42000
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13807
业绩公示
序号项目名称详细信息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获奖公示
序号获奖名称详细信息
安徽奇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青岛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
联系人: 倪工, 刘主任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5, 0532-85913325
代理机构: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山东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
联系人: 倪工 联系方式: 0532-66209835
公告期限 2025-1-6 - 2025-1-7
十、代理费
标准:
金额(万元): 0
2025-01-06 17:25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 
投标人投诉  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