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94073平方米。整个项目由三栋高层塔楼、两栋裙房及一个地下室组成。塔楼的高度分别为塔楼1(简称T1)210米,塔楼2(简称T2)369米,塔楼3(简称T3)245米;其中,T1包括一个五星酒店和一个企业品牌中心;T2包括一个超五星酒店、办公及顶层的观光层;T3为酒店式公寓;裙房分东西两个,西侧裙房1包括五星酒店大堂及酒店配套设施,东侧裙房2为商业;地下为配套的停车库、货运区、机房、各功能的后勤办公等。 项目场地北高南低,南北高差5-6m。本项目首层出入口设在南面东海西路一侧,二层向北侧香港西路一侧设出入口。 T2与东裙房之间为一个城市步行通廊,与北侧东海一路相对。为城市提供一个从香港西路到达海边的通道,同时南侧商业及商业前广场,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活动中心。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进场检测(含复试)、安装、调试、灯光系统调整、系统运行、验收、质保期的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及图纸。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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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审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名(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上三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申请人完成同类工程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安装高度300米及以上的楼体泛光照明工程。 |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1.本工程不接受经申请人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经通过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申请人投标。 3.本工程不接受经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等名单的申请人投标。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5.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6.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7.上一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