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包括经二路及部分相交道路,其中,经二路工程西起前海路,东至环岛西路,接入红岛片区现状经二路,全长约6.7千米,是东西向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为50km/h;相交道路工程包括龙海路(北至现状前海路,长约610米)、规划十八号线(北至胶州湾保护岸线以外,长约180米)及青威高速公路延长线(北至胶州湾保护岸线以外,长约3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景观绿化、照明及附属设施工程等。 2、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题研究等设计服务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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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 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5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5家(第5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四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总投资额115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 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91 通信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3楼301室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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