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工程项目代建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模式进行建设,由招标人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高架桥梁、地面辅路、照明、交通设施、绿化、雨水等工程。项目北至新机场边界,南至新机场高速收费广场,主线长度约946米,东西向主线长度约1500米,被交路设计边界至新机场边界等。工期要求:5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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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公路工程甲级监理(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三、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投资额8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行业代建项目或投资额8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 四、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担本工程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职称证书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投标申请表(可到www.jzggzyjyzx.gov.cn网站下载); 5、同类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投资额8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行业代建项目或投资额8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人或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盖章或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均为有效)、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9、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若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能公开查询到投标人单位名称,则在现场投标报名及招标评审时均不予认定。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拾伍万元人民币,报名时必须交纳。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于公告结束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
|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7年10月23日9时至2017年10月27日17时(不含节假日)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0532-82205266),参加报名。 |
| 七 、其他 |
|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3日9时0分 - 2017年10月2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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