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清华大学胶州物流研究中心(创业大厦六层)设计施工一体化 2.招标内容:改造空间1800平方米,建设各学科研发区及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培训教室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为胶州市胶州湾发展创业大厦(清华大学物流研究中心)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及上述项目责任期保修。 3.设计7天,施工38天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 三、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 五、本工程接收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六、投标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该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必须加盖检察院查询章);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注:网上打印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以上资料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万捌仟元,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必须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8、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10月12日9时至2017年10月18日17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
| 八 、其他 |
| 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2日9时0分 - 2017年10月18日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