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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远程监控系统(三期)项目 (二次招标) 2017-09-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崂山区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远程监控系统(三期)项目 (二次招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7/9/15
项目编号: QXZ1719093
项目名称: 崂山区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远程监控系统(三期)项目 (二次招标)
控制价(元): 2677500 图纸押金(元):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踏勘现场时间: 踏勘现场地点: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区
青岛市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封科0532-88997733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宇
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 电话: 18561888969
一、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远程监控系统采购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9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四楼)
四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qingdao.gov.cn)共同发布。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公告。

2.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期限内,在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电话0532-83080818。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外地企业自主以快递(顺丰)的方式办理。

2.投标人下载含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的招标文件(.ztb13),并通过“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中心,下载“崂山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tb13)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85871505转6;客服QQ群:146396977。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与纸质评标并行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崂山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tb13)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
注:参与多包投标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生成一个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