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概况: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全长69.943km,设车站23座,其中地下站9座,高架站14座,平均站间距3.041km,设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一座控制中心。 2.招标内容: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8个地下车站的热泵热回收系统,包括热泵机组、冷暖集成动力模块(含循环泵、定压补水系统)、水暖风幕、风机盘管及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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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上五年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申请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和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第9名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六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单位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建设工程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除外)项目的供货业绩。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