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
| 中秋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品,数量1510份,每份慰问品均包含5KG大米一袋、5KG面粉一袋、广式月饼2盒/人(每盒80g*6个)、5L花生油一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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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及提供产品相应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大米、面粉、月饼、花生油)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开标时制造商投标须提供证书原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的公章); 4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须提交产品相关的合法来源证明; 5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开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1.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北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四 、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
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市北政务网查阅本项目公告。 2 请于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内(2017 年9月1日 09:30 时至2017 年9月10 日16:30 时),在公告页面下方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等。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于开标现场向代理机构以现金形式缴纳。) 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3.1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外地企业自主以快递(顺丰)的方式办理。 3.2 投标人下载含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的招标文件(.ztb13),并通过“市北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e-qdpm.com/flyedt/投标专区)打开招标文件(.ztb13)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 3.3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3.5 CA 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85871505转6。 4 软件使用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加入客服QQ群 552031823 咨询。 |
| 六、招标文件的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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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七、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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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方式采用以使用CA数字证书成功下载含有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招标文件(.ztb13格式)为准!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市北政务网、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并成功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关注市北政务网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查阅和掌握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书面材料(可发传真)和电子版(以word格式,实行无记名形式,不得透露投标人信息)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