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
项目内容:
“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采购(本项目共五包) |
| 分包(标段) | 分包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 分包1:“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 | 为满足“促进公众服务水平提升、政府办事效能提高、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目标,实现不同的应用系统的信息实现跨部门整合和共享,避免“信息孤岛”的出现,建立便于索引使用的资源目录和元数据库,并且对公共数据库实行规范统一管理,需要建设公共基础数据库,解决不同业务部门的人员对共享数据含义不清,用法不准,数据不准确、统计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并且能够实现数据采集、核查、入库、存储、维护与更新等功能,为”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建设提供一个精确度高、可用性强的基础数据平台,并使之可以应用于诸如人口管理、社区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网格化综合服务等多个领域。
信息资源库建设在信息资源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及时更新、权威发布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数据模型,结合业务应用特点,在相关技术标准的规范下进行建设,实现城市数据和管理数据的集中关联存储,利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和决策分析技术为城市管理、城市企业发展和市民便捷服务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 4554.00 | | 分包2:“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软件测评 | 软件验收测评:依据软件测评方案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崂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软件验收测评服务工作,依据项目招投标书、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资料,设计完善项目各个系统的软件测评方案,并对项目所属系统实现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及时准确报告测评期间发现的问题,并进行问题确认及修复验证,实现对软件质量的提升。 | 43.00 | | 分包3:“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风险评估 | 完成崂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出具系统安全保护等级测评报告。 | 39.00 | | 分包4:“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项目监理 | 本次项目将进行五级治理体系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格化治理平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较大,覆盖网络通信、软件开发、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等相关内容,需要监理全程参与监督并提出检查指导意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由于项目的技术、组织以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十分重要,本次监理服务应遵循国家、山东省和青岛市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电子政务建设、信息化监理、通信工程监理等相关的政策、规定、标准、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招标方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和适合本项目实际的监督管理技巧和手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协助采购方有效保护投资,规范工程操作,控制工程风险,提高工程成功率,从而使工程建设保质、按期、高效、节约地完成。 | 125.00 | | 分包5:“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货物采购 | “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平台相关货物采购。 | 2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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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第一包投标人还须具备: 5.4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 3级及以上资质; 5.5具有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全权成员单位及以上资质; 5.6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电子信息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5.7 投标人需提供72英寸DLP显示单元、多媒体显控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数字会议发言主机、语音通信调度中核心业务主机的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8本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以上所有资格,其它联合体成员应具有5.1,5.2,5.3资格。 第二包投标人还须具备: 5.4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CNAS)软件产品测评类资质; 5.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投标人还须具备: 5.4具有山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外省的测评机构需提供在山东省公安厅的备案证明; 5.5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 5.6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包投标人还须具备: 5.4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包投标人应具备: 5.4符合5.1,5.2,5.3的条件要求。 5.5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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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1.时间::2017年9月18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四楼) |
| 四 、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qggzyjy.i-bid.cn/)共同发布。 |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和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公告。 2.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期限内,在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崂山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办理大厅四楼)报名登记,报名登记电话0532-88036109。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说明: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外地企业自主以快递(顺丰)的方式办理。 2.投标人下载含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的招标文件(.ztb13),并通过“崂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中心,下载“崂山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tb13)获取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信息。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4.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咨询:0532-85871505转6;客服QQ群:146396977。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上述要求的材料到现场登记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
| 六、招标文件的询问 |
|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踏勘现场次日17:00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七、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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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与纸质评标并行方式,请各投标人通过崂山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tb13)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