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概况: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全长69.943km,设车站23座,其中地下站9座,高架站14座,平均站间距3.041km,设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一座控制中心。 2.招标内容: 节能型能源管理系统由中心级设备、车站级设备、现场采集设备组成,可实现全线车站、1座车辆段、2座停车场能耗的分类、分项和分户计量,并向中心级能源管理中心上传能耗数据;另需在井冈山路站、嘉年华站、灵山卫站、黄河东路站、东方影都站、两河站、嘉陵江路站、香江路站的8个地下站实现空调、冷冻水系统风水联调,达到节能控制的效果;投标方需要根据高架站和地下站的不同,分别给出相应的投标方案,以及负责合同设备的供货、现场安装督导、配合调试、系统试运行及运营期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配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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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请人上五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申请。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四、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五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时,可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打分,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名(第9名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申请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单位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能源管理系统或通风空调节能控制系统或电能质量管理系统业绩。 |
| 八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 九 、其他 |
1.本项目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